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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風櫃〜桶盤〜虎井及望安〜將軍海纜敷設統包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澎湖區營業處 於 111/08/05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澎湖風櫃〜桶盤〜虎井及望安〜將軍海纜敷設統包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依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辦理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公告,預算金額968,000,000元。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招標資訊
依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辦理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公告
閱
澎湖風櫃〜桶盤〜虎井及望安〜將軍海纜敷設統包工程
3.13.31.28
111/08/05
是
一、國內投標廠商應提送下列相關文件: A.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B. 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之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C. 投標廠商提出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前述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惟本公司如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二、投標廠商應具有下列承做能力: A. 25kV(含)級以上海纜之施工能力證明,或曾經擔任前述海纜工程分包廠商之施工能力證明者。 B. 25kV(含)級以上海纜之製造能力證明。 C. 25kV(含)級以上海纜之設計能力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