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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疏洪道左岸加高工程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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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二重疏洪道左岸加高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3 - 水道、海港、水壩及其他水利工程 |
機關代碼 | 3.82.11.1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
單位名稱 | 工程採購科/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1/08/09 |
截止收件日期 | 111/08/16 09:00 |
開標時間 | 111/08/16 09:2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1,441,584,854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4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450元 系統使用費 45元 文件代收費 23元 總計 51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已超過領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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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甲等綜合營造業(應檢附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註:外國廠商應於投標前取得經我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並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其文件為: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係依「營造業法」及「營造業法施行細則」之規定。)]。且二、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及第44條規定者。且三、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四、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廠商不得為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或新北市政府水利局依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採購法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 。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