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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網站整合系統應用系統增修暨維護服務專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於 111/08/10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郵政網站整合系統應用系統增修暨維護服務專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16,632,000元,開標時間111/09/13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1/09/12 17: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郵政網站整合系統應用系統增修暨維護服務專案
勞務類
842 - 軟體執行服務
3.15.83
勞工安全衛生處
111/08/10
111/09/12 17:00
111/09/13 10:00
16,632,000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301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售價:新臺幣100元整,請先至本公司出納科(10603臺北市大安區愛國東路216號912室)繳交現金或至郵局劃撥(戶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帳號:0004200-1),取據後至本公司招標文件領取地點領標。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應為電腦或資訊相關同業公會會員,並提供有效之會員證明。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者,得免附具。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外國廠商應出具「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 4.檢附「通過第三方驗證之證明文件或廠商資通安全管理措施聲明書」(請填寫招標規範附件4) 5.投標廠商如為本公司依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採購法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 以本公司於開標前查詢結果為準,投標廠商免付相關證明文件 上述各款規定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文件,外國廠商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