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洄瀾宜居微型創業平台計畫-設備及設施整建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花蓮縣政府 於 111/08/11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洄瀾宜居微型創業平台計畫-設備及設施整建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4,356,991元,開標時間111/08/18 10: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1/08/18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洄瀾宜居微型創業平台計畫-設備及設施整建工程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3.76.55
客家事務處
111/08/11
111/08/18 09:00
111/08/18 10:30
4,356,991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基本資格:室內裝修業或丙級以上營造業,且營業項目列有從事室內裝修施工之業務。 (二) 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各該業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影印本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公立學校檢附公函即可,其餘皆免附。法人或團體須附現任理事長或負責人之當選證明文件。 2. 廠商為室內裝修業應附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專業施工技術人員登記證(負責人、受雇人員或從業人員之一應屬專業施工技術人員)。 3. 廠商為丙級以上營造業。 4. 廠商納稅證明: (1) 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2) 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 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4) 依法免繳納營業稅稅金者應附繳交申報書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