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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梅山口~向陽間車輛拖吊工作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於 111/08/12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1年度梅山口~向陽間車輛拖吊工作」,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9,875,250元,開標時間111/08/19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1/08/18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111年度梅山口~向陽間車輛拖吊工作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3.15.25.3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111/08/12
111/08/18 17:00
111/08/19 10:00
9,875,250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領有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營業之證明文件者。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投標廠商屬公司組織者,應提供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屬法人者,應提供法人登記證書;屬團體或機構者,應提供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納稅證明。(為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 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 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 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 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 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 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 稅之查復表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