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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區監理所數位行動監理車採購案  更正公告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 於 111/08/12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臺北區監理所數位行動監理車採購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4,015,000元,開標時間111/08/23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1/08/22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更正公告 招
臺北區監理所數位行動監理車採購案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3.15.25.31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
111/08/12
111/08/22 17:00
111/08/23 10:00
4,015,000元
是
01
01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11/08/25)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11/08/1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8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48巷7號A棟行政大樓3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領免費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 投標廠商所登記之營業項目需包含下列項目之一:CD01030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F114010 汽車批發業、F214010汽車零售業、JA01990 其他汽車服務業、JA01010 汽車修理業等同類營業項目(檢附證明文件或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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