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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里國中111年籃排球運動場整建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花蓮縣政府111/08/17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玉里國中111年籃排球運動場整建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5,393,691元,開標時間111/08/23 11: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1/08/23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玉里國中111年籃排球運動場整建工程
工程類 5137 - 運動及娛樂工程
3.76.55
花蓮縣立玉里國民中學
111/08/17
111/08/23 09:00
111/08/23 11:30
5,393,691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廠商資格:經政府登記合格之土木包工業以上之營造業或營業項目代碼EZ11010「球場跑道樹脂材料鋪設工程業」或EZ14010「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業」廠商。廠商得自經濟部網站:http://gcis.nat.gov.tw/index. 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另請注意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有效證明文件。
(二)廠商應檢附
1. 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書或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
2.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有效期之公會會員證。
3.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金融機構退票紀錄證明文件、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4. 廠商納稅之證明:最近一期營業稅或所得稅完稅證明文件,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5. 工程記載手冊影本或承攬工程手冊影本。
6. 其他應檢附的文件請依證件審查表所列內容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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