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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本區各休憩據點設施設備改善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高雄市茂林區公所 於 111/08/25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1年度本區各休憩據點設施設備改善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2,125,081元,開標時間111/09/06 14: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1/09/06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111年度本區各休憩據點設施設備改善工程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3.97.86
高雄市茂林區公所
111/08/25
111/09/06 09:00
111/09/06 14:00
2,125,081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茂林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高雄市茂林區茂林里1鄰11號(本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 200 元整,至本所財經課出納以現金繳款。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丙等以上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A.投標廠商聲明書。
B.押標金票據或繳納之收據。
C.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D.切結書1。
E.標單(含預算明細表、採購(兼切結)標單)
(三)備註事項:
投標之土木包工業須登記於工程所在地區之直轄市、縣(市)或營造業法第11條所定毗
鄰之直轄市、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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