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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廠汽油油氣回收裝置設備統包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於 111/09/05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桃廠汽油油氣回收裝置設備統包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依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辦理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公告,預算金額198,715,125元。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招標資訊

依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辦理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公告 閱
桃廠汽油油氣回收裝置設備統包工程
3.13.50.48.1
111/09/05
111/09/05 - 111/09/12
是
廠商資格擬訂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曾承攬並完成石化業或煉油廠汽油油氣回收裝置設備系統,並持有業主開具之驗收證明文件者;如驗收合格證明文件未清楚表示前述裝置內容,投標廠商應另檢附該項承攬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份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負責人名稱、含有採購內容及範圍等文件。)。
4.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5.證明之履約地點如於國外,須附原文影本及其中文譯本,並皆須經由我國駐外館處辦理認證,或由當地公證單位公證,或商業公會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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