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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達發電廠汽力機組電動操作機112年度維修及大修工作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 於 111/09/08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興達發電廠汽力機組電動操作機112年度維修及大修工作」,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5,040,000元,開標時間111/09/21 13: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1/09/21 08:3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興達發電廠汽力機組電動操作機112年度維修及大修工作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3.13.31.40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
111/09/08
111/09/21 08:30
111/09/21 13:30
5,04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300元整,請繳存至台灣銀行公館分行(銀行代碼004)、收款帳戶58113414900066(14碼)、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公司、行號其營業項目有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需提供同業公會會員證明)。 (二)、甲種電匠執照或工業配電乙級技術士執照或乙級室內配線技術士執照。 註: 1.投標廠商投標時需檢附上述(一)至(二) 證照證件影本供甲方審查,若未提出文件者或審查 不合格者,視為資格不符。 2.上述(一)至(二)證照,得標廠商(以下簡稱乙方)需於決標後14日曆天內將證件正本送甲方核對,每逾期一日曆天罰款新台幣叁仟元,若未於決標次日起三十日曆天內辦理或證件影本與正本核對結果不合格者,將依採購法101條辦理,撤銷決標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並沒收履保金。 請詳特訂條款(壹)第三條及投標須知第六十六條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