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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和一圳等10圳維修工程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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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南和一圳等10圳維修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3 - 水道、海港、水壩及其他水利工程 |
機關代碼 | 3.45.44 |
機關名稱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
單位名稱 | 新竹管理處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1/09/08 |
截止收件日期 | 111/09/21 10:50 |
開標時間 | 111/09/21 11: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3,660,295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新竹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已超過領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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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各該行業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印本。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 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 年4 月 13 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承攬(辦)工程手冊或業務手冊影印本。(營造業:影印第四頁至第 十八頁即可;土木包工業:影印第四頁至第十三頁即可)。 (3)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 機關核章之最近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 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 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 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 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 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 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 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 明,新設立廠商仍應繳驗。(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 退票紀錄) (5)當年度公會會員證(無公會組織者免)。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