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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111年度單身宿舍整修統包工程案


公告類別 公開招標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行政院111年度單身宿舍整修統包工程案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機關代碼 3
機關名稱 行政院
單位名稱 行政院秘書處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11/09/08
截止收件日期 111/09/12 17:00
開標時間 111/09/13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1,700,00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已超過領標期限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基本資格:
i. 第一廠商資格(施工):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室內裝修業或土木包工業。
第二廠商資格(設計):建築師事務所或專業技師事務所(土木或結構)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之營業範圍應包含土木或結構工程)。
ii. 本案允許前開第一、二廠商以「共同投標」(施工、設計)方式,參與本案之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3家,於投標時出具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
iii. 本案允許前開第一廠商「單獨投標」,惟必須尋具備第二投標廠商資格者辦理專業分包,於投標時出具經公證或認證之「專業分包協議書」。
本採購決標後,專業分包廠商非經機關同意不得變更。
(2) 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廠商納稅證明(第一、第二廠商皆應提出)。
■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乙件。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押標金之票據或繳款證明。
■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3、4(投標廠商)正本。
■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或專業分包協議書。
註:詳投標須知第六十三點。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