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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桃園煉油廠長途管線風險評估輔導及驗證服務工作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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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11年桃園煉油廠長途管線風險評估輔導及驗證服務工作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
機關代碼 | 3.13.50.48.1 |
機關名稱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
單位名稱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1/09/14 |
截止收件日期 | 111/09/21 17:00 |
開標時間 | 111/09/22 11: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4,493,995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已超過領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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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曾完成煉油廠或石化廠或電廠或油庫之長途管線風險評估工作,並持有業主開具之完工證明文件,投標時須附證明文件供審。如完工證明文件之工作名稱未清楚表示工作內容,投標廠商應另檢附該項工作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分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負責人名稱、含有前述工作內容及範圍等文件。) 4.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具備API-580證照或API-1169證照。 5.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