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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司法周刊及文選別冊編印等勞務採購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司法院 於 111/09/21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2年度司法周刊及文選別冊編印等勞務採購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3,400,000元,開標時間111/10/05 11: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1/10/04 17: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112年度司法周刊及文選別冊編印等勞務採購案
勞務類
884 - 附帶於製造業之服務(製造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除外)
5
秘書處
111/09/21
111/10/04 17:00
111/10/05 11:00
3,40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3.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三十九、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另如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一)設立登記證明文件之影本;上述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取代。 (二)投標截止日前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信用證明文件影本: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