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登入 請 登入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機制會議設備更新採購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勞動部 於 111/09/22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機制會議設備更新採購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3,977,658元,開標時間111/09/27 10: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1/09/26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機制會議設備更新採購案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A.17
勞動關係司
111/09/22
111/09/26 17:00
111/09/27 10:30
3,977,658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依法設立之公司、商號、行號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未提出者為不合格標)。
三、廠商投標時應附型錄(含廠牌型號、規格佐證資料,如檢附資料為原廠證明文件,須備註資料來源)及答標書 1 份(詳本案徵求廠商需求規格書附件三)。
四、投標廠商之標價高於公告之預算者,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
五、電子領標廠商應自行付費領標及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未依招標公告所載領標方式取得招標文件者,該廠商即有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所定「未依招標文件之規定投標」應不予開標決標之情形。
六、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Loading...

處理中,請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