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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機制會議設備更新採購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勞動部 於 111/09/22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機制會議設備更新採購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3,977,658元,開標時間111/09/27 10: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1/09/26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機制會議設備更新採購案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A.17
勞動關係司
111/09/22
111/09/26 17:00
111/09/27 10:30
3,977,658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依法設立之公司、商號、行號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未提出者為不合格標)。 三、廠商投標時應附型錄(含廠牌型號、規格佐證資料,如檢附資料為原廠證明文件,須備註資料來源)及答標書 1 份(詳本案徵求廠商需求規格書附件三)。 四、投標廠商之標價高於公告之預算者,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 五、電子領標廠商應自行付費領標及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未依招標公告所載領標方式取得招標文件者,該廠商即有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所定「未依招標文件之規定投標」應不予開標決標之情形。 六、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