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登入 請 登入

111年度崁頂鄉各村基礎建設工程委託設計、監造工作(第2標)(開口契約)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屏東縣崁頂鄉公所 於 111/09/27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1年度崁頂鄉各村基礎建設工程委託設計、監造工作(第2標)(開口契約)」,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950,000元,開標時間111/10/12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1/10/11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111年度崁頂鄉各村基礎建設工程委託設計、監造工作(第2標)(開口契約)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3.76.53.68
屏東縣崁頂鄉公所
111/09/27
111/10/11 17:00
111/10/12 10:00
95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崁頂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等文件、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技師執業執照、技師證書及當年度有效期公會會員證
2.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技師證書及當年度有效期公會會員證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加蓋廠商印章並由負責人簽名或蓋章
2.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繳納稅證明者,為最近一期之
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
稅額申報書收執聯(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且有附原因者,得
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
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
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 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A. 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B. 證明文件以下列一之票據交換所委託金融機構查詢核章之制式簡覆單正本或影本。
(a) 票據交換所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退票資料查詢簡覆單。
(b) 票據交換所支票存款戶票
Loading...

處理中,請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