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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溪湖鎮頂新八街等7處道路改善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 於 111/09/28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1年度溪湖鎮頂新八街等7處道路改善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2,416,800元,開標時間111/10/04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1/10/03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111年度溪湖鎮頂新八街等7處道路改善工程
工程類
5131 - 快速道路(不含高架快速道路), 街道, 馬路, 鐵路及機場跑道
3.76.47.56
建設觀光課
111/09/28
111/10/03 17:00
111/10/04 10:00
2,416,800元
是
02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14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2樓行政室發包中心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郵購或洽購文件費用為新臺幣300元整(概不退還)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六十四、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廠商資格:政府登記有案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級綜合營造業以上者,並持有以下證件者(證件影本需清晰可辨識):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二)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三) 廠商納稅之證明。 詳如投標須知第六十四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