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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14年生物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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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11-114年生物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
機關代碼 | 3.5.98 |
機關名稱 | 國防醫學院 |
單位名稱 | 三軍總醫院/北投分院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1/10/07 |
截止收件日期 | 111/10/18 17:00 |
開標時間 | 111/10/19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3,187,08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新民路6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已超過領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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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參標廠商若為甲級廢棄物處理(或清除)業者,則須與甲級廢棄物清除(或處理)業者採共同投標方式簽署共同投標協議書,且經公認或認證,其代表廠商需為處理業者,並檢附環保主管機關核發之甲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及甲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其核准之「每月許可量」應高於本案標的每月預估數量。 2.參標廠商若為符合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三款第三、四、五目規定之廠商或公營事業,須檢附核准文件或營運文件,其核准之「每月許可量」,應高於本案標的每月預估數量。 3.參標廠商若為依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三款第六目規定許可之廢棄物處理事業者,則須與甲級廢棄物清除業者採共同投標方式簽署共同投標協議書,且經公證或認證,其代表廠商需為處理事業者,需檢附環保主管機關核發之甲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及地方主管機關核發該事業廢棄物處理設施之餘裕處理量許可文件,其核准之「每月許可量」,應高於本案標的每月預估數量。 4.上述1至3項許可證及相關證明文件,其許可項目應含可處理本案委託清除處理之項目。 5.投標廠商若進行案內標的物投標,每月許可量應高於投標標的每月預估最大處理量1,135公斤。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