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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區營業處第12期配電饋線自動化工程


公告類別 公開招標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桃園區營業處第12期配電饋線自動化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機關代碼 3.13.31.7
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區營業處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11/10/07
截止收件日期 111/10/27 17:00
開標時間 111/10/28 09: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74,624,169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已超過領標期限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本工程允許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成員不得超過二家,其成員至多可有一家國外廠商。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資格應符合投標須知補充規定附註七-4共同投標廠商成員資格及附註三十一-11(十)「共同投標規定事項」之規定。
二、本工程不允許外國廠商單獨投標。
三、本工程不接受中國大陸地區之廠商參與投標。
四、符合下列規定資格及具執行本工程主要部分能力之國內廠商得單獨投標:
(一)持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者,其營業項目至少應包括CC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或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四類之任一類之合法廠商。
(二)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
(三)具備納稅之證明文件。
(四)廠商請自行確認符合附件一「技術文件製作說明」5.1.3及5.2.12之規定,即FRTU、FTU定型試驗報告之委託試驗廠商須為本案之投標廠商,以免雖符合廠商資格之規定,卻不符規格標之要求遭淘汰。(一投標組合只要有一家廠商具備即可)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