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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5月及6月豪雨南溪7鄰及萬安1鄰災害復建工程


公告類別 公開招標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111年5月及6月豪雨南溪7鄰及萬安1鄰災害復建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機關代碼 3.76.54.60
機關名稱 臺東縣池上鄉公所
單位名稱 臺東縣池上鄉公所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11/10/07
截止收件日期 111/10/11 17:00
開標時間 111/10/12 09: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2,725,06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東縣池上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58臺東縣池上鄉中山路101號(建設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250元整
已超過領標期限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屬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本縣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代之。
3.招標文件規定之其它資格證明文件:未遭受停權及停業處分。
備註:經濟部98年4月2日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網站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之資料代之。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