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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國際機場園區綱要計畫暨實施計畫(第三版)委託技術服務
公告類別 | 依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辦理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公告 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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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臺灣桃園國際機場園區綱要計畫暨實施計畫(第三版)委託技術服務 |
機關代碼 | 3.15.85 |
機關名稱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1/10/14 |
截止收件日期 | |
開標時間 | |
內容摘要 | (加值會員專用) |
公開閱覽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公開閱覽期間 | 111/10/14 - 111/10/20 |
是否提供網路公開閱覽 | 是 |
廠商資格 |
基本資格: ■營業項目類別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免附):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土木或結構)、建築師事務所、管理顧問或其他顧問服務公司,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影本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文件如會員證: (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者得免附具)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須提出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2).技師事務所,須提出技師公會會員證。 (3).建築師事務所,須提出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廠商信用之證明 特殊資格: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單獨投標廠商或共同投標之整體團隊組合後需符合下列特定資格 (符合所有資格之廠商得單獨投標): 1.自截止投標日前 10 年內曾經承辦完成機場主計畫或機場整體規劃等經驗。 2.前項相關計畫案之實績,至少須達單次契約金額新臺幣 1,800萬元或累計契約金額新臺幣 4,500 萬元。 餘詳見投標須知。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