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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杉林國中消防設備改善


公告類別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111年度杉林國中消防設備改善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393 - 其他通用機具
機關代碼 3.97.5.97
機關名稱 高雄市立杉林國民中學
單位名稱 高雄市立杉林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11/10/19
截止收件日期 111/10/26 17:00
開標時間 111/10/27 10:1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281,00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立杉林國民中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46高雄市杉林區月眉里清水路中學巷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招標文件售價50元,請至本校出納繳費
已超過領標期限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二)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營業稅完稅證明書)。
(三)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未受停業處分者
(六)未有「政府採購法」第39條、第103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七)其餘如招標相關文件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