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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市定古蹟原臺灣省議會議員會館因應計畫工程案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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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臺中市市定古蹟原臺灣省議會議員會館因應計畫工程案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26 - 旅館餐廳及相關建築工程 |
機關代碼 | 4 |
機關名稱 | 立法院 |
單位名稱 | 立法院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1/10/19 |
截止收件日期 | 111/10/28 09:30 |
開標時間 | 111/10/28 09:3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10,194,338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已超過領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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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投標廠商資格: (1)登記合格之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須檢附登記證書影本)。 (2)施工期間必須置工地負責人1人(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條規定,須取得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結業證書且累積二年以上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者)。 2.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請至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列印查詢登記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影本。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4)餘詳附加說明。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