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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興達汽力機組低壓電氣設備及備勤宿舍電器設備維修工作


公告類別 公開招標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112年興達汽力機組低壓電氣設備及備勤宿舍電器設備維修工作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機關代碼 3.13.31.40
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11/10/19
截止收件日期 111/10/27 08:30
開標時間 111/10/27 13: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7,140,00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300元整,請繳存至台灣銀行公館分行(銀行代碼004)、收款帳戶58113414900066(14碼)、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已超過領標期限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公司、行號其營業項目有電器承裝業(營業代碼E601010)及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營業代碼E603040)者,並具有甲級電器承裝業有效登記執照證明及當年度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證明文件。
(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檢附下列證明文件或證照影本供審查,決標後7日曆天內得標廠商須檢送下列證照正本供本廠審查,若未於規定期限內交付審查或影本與正本審查結果不合格者,本廠得撤銷決標、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並得沒入履約保證金及依採購法101條辦理。
1.「甲種電匠」或「乙級室內配線技術士」或「乙級工業配線技術士」合格證書。
2.政府機關或政府機關委託之財團法人核發之「施工架及施工構台組配作業主管」及「缺氧作業主管」及「有機溶劑作業主管」及「固定式起重機操作人員」合格證件。
3.檢附上述證照人員(1~2項人員資格可為同一員)勞保投保三個月以上資料之影本,證明上述人員為該公司員工。
(三)、得標廠商須於決標後14日曆天內提供十(一)之證明文件供本廠審查,詳特訂條款。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