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登入 請 登入
111年度啟動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參訪澳洲營造台灣好水環境考察
公告類別 |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
---|---|
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11年度啟動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參訪澳洲營造台灣好水環境考察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
機關代碼 | 3.80.25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
單位名稱 | 水利工程科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1/10/27 |
截止收件日期 | 111/11/08 08:30 |
開標時間 | 111/11/08 10:3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1,766,791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已超過領標期限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依據中華民國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函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營業項目具有旅行業相關行業): (1)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 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廠商得經機關允許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2. 主管機關核發之甲種或綜合旅行業者資格證明。 3. 廠商納稅證明。 4. 廠商信用之證明。 5.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6. 經費明細表。 7. 服務建議書1式10份。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