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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新北市智慧道路管理中心電腦資料輸入及工程協調勞務性工作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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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12年新北市智慧道路管理中心電腦資料輸入及工程協調勞務性工作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44 - 資料庫服務 |
機關代碼 | 3.13.31.4 |
機關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南區營業處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南區營業處總務組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1/10/28 |
截止收件日期 | 111/11/01 17:00 |
開標時間 | 111/11/02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1,274,894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南區營業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已超過領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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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3.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4.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勞務性服務業、電器承裝業或相關業者(上述三種資格擇一)。(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注意:依新北市政府養護工程處111年9月15日新北養挖字第1114868156號函:「自112年度起有關新北市智慧道路管理中心駐點人員,如需辦理委外契約發包,委外契約得標廠商不得為該單位施工廠商。」,故投標廠商不得為本處施工廠商。】 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