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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庭暨國民法官法庭院區安全設施改善工程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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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民事庭暨國民法官法庭院區安全設施改善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
機關代碼 | 5.4.31 |
機關名稱 |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
單位名稱 |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1/10/28 |
截止收件日期 | 111/11/07 17:30 |
開標時間 | 111/11/08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1,229,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已超過領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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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不適用,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為本縣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E102011)、室內裝修業(E801060)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且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相關合格證明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2.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者,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請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票據交換機構等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證明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