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登入 請 登入
111-112年第九河川局流域管理公私協力計畫
公告類別 |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
---|---|
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11-112年第九河川局流域管理公私協力計畫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
機關代碼 | 3.13.20.19 |
機關名稱 |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 |
單位名稱 |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1/10/28 |
截止收件日期 | 111/11/08 09:00 |
開標時間 | 111/11/08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2,400,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已超過領標期限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3.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型態:自然人、學校、研究機構、團體、財團法人及公司等之一。 二、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A.廠商為學校者,需出具該校同意計畫主持人參與本案之公文;若屬校方授權單位,須檢附校方授權書或委任書正本(需蓋關防,一校以一授權單位或人員為限)。 B.廠商為研究機構、財團法人、團體者,應檢附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或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 C.廠商為公司者,應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 A.廠商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B.為免納營業稅者得免附納稅證明,惟請檢附免納稅證明文件。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