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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68鄉道高寮大橋0918震災復建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工作
公告類別 |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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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花68鄉道高寮大橋0918震災復建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工作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
機關代碼 | 3.76.55 |
機關名稱 | 花蓮縣政府 |
單位名稱 | 建設處土木科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1/11/07 |
截止收件日期 | 111/12/01 09:00 |
開標時間 | 111/12/01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57,815,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已超過領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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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經政府登記合格及證照齊全,能提供土木交通整體規劃相關專業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並具備承辦本委託案所需專業工程及技術經驗,且無不良紀錄者(如採購法第103條規定)及未受主管機關停權處分仍在執業著。 (2) 計畫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應為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且應為投標廠商於主管機關登記服務並參加勞保之專任工作人員。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