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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警察局交通警察隊辦公廳舍興建工程
公告類別 | 依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辦理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公告 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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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新竹市警察局交通警察隊辦公廳舍興建工程 |
機關代碼 | 3.76.58.2 |
機關名稱 | 新竹市警察局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1/11/16 |
截止收件日期 | |
開標時間 | |
內容摘要 | (加值會員專用) |
公開閱覽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公開閱覽期間 | 111/11/16 - 111/11/21 |
是否提供網路公開閱覽 | 是 |
廠商資格 |
詳如投標須知第51點 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及甲級電器承裝業投標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會員證: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登記證: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或自來水管承裝商及電器承裝商業登記證。 (5)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信用之證明。 (8)其他: ■採共同投標者應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 ■單獨投標廠商,仍須個別檢附上述證明文件。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