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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春節石棹-奮起湖免費接駁車租用


公告類別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112年春節石棹-奮起湖免費接駁車租用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機關代碼 3.15.8.13
機關名稱 交通部觀光局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單位名稱 管理課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11/11/18
截止收件日期 111/11/23 17:00
開標時間 111/11/24 15: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734,580元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已超過領標期限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應徵資格:經政府登記有案之遊覽車客運業者,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不良紀錄者。
2. 證明文件:
(1) 【資格證明文件】依法設立之公司、法人,公司檢附公司證明文件影本,廠商得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如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mainNew/)之登記資料代之;如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則視為不合格標。法人(公司除外)檢附登記證明影本。
(2) 【信用證明文件】票據交換機購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3) 【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納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1期或前1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如為免納稅者,應提供稅捐機關出具之免納稅文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