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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電腦設備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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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採購電腦設備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
機關代碼 | 3.81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議會 |
單位名稱 | 總務組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1/11/25 |
截止收件日期 | 111/12/05 17:00 |
開標時間 | 111/12/06 10:3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2,343,6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議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已超過領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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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3.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4.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2)廠商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請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買相關證明文件取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