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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核二廠一般事業廢棄物分類、清運及處理勞務性工作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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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12年核二廠一般事業廢棄物分類、清運及處理勞務性工作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
機關代碼 | 3.13.31.82 |
機關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核能發電廠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核能發電廠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1/11/25 |
截止收件日期 | 111/11/30 16:00 |
開標時間 | 111/12/01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8,737,47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核能發電廠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已超過領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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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時須提供下列證件供查驗,未附或審查不合格視同無效標: (一) 政府主管機關核准之甲級或乙級廢棄物清除或清理或處理機構 (二) 廠商應具有2家以上垃圾處理場之同意許可相關證明文件供審 (三) 廢棄物專技人員執照、工安員執照及大貨車駕照 (四) 依環保署分類法投標廠商須具有以下許可清除廢棄物之種類項目:D-0199、D-0299、D-0399、D-0499、D-0799、D-1801,廠商須具有安裝GPS車輛清運,且受環保單位追蹤管控 (五) 本工作中R-0701,廠商須檢附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之收受處理同意書或合約書 (六) 提供清運路線圖以及替代路線圖供審,俾作為本廠不定期追蹤用。另清除機構須檢附清運本廠廢棄物至最終處理場之進場許可證明(進場許可數量須高於本廠預估量) (七) 下列方式擇一辦理: 1.政府主管機關核發之甲級或乙級廢棄物清理或處理許可證 2.工業局輔導設置之事業廢棄物綜合處理中心 3.廢棄物清除機構其處理機構屬境外處理者,應檢附政府主管機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 4.屬經濟部公告為再利用之事業廢棄物,符合該項管理方式之再利用機構 二 、餘詳施工細則及投標須知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