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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消防局112年度各項救災裝備器材採購案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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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112年度各項救災裝備器材採購案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393 - 其他通用機具 |
機關代碼 | 3.95.32 |
機關名稱 |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
單位名稱 | 秘書室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1/11/30 |
截止收件日期 | 111/12/05 17:00 |
開標時間 | 111/12/06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3,038,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已超過領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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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凡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且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對象。 二、投標需檢附文件:(詳見投標須知第33點及33-1點規定)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可至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查詢列印登記資料投標)。 2.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證明(電子領標者,投標廠商若未檢附本項資料,允許於開標時補正;未檢附或未補正者,視為不合格標。) 4.押標金或其繳納憑證:新臺幣15萬元。 5.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6.企劃書1式10份。(含估價單,報價超過預算者,視為不合格標) 7.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正本。(非必要文件,非公職人員及關係人 免填此表) 8.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9.退還押標金申請單正本。(可於申請退還時提出) 10.規格審查表。(本表為機關審核用,未檢附,機關得以空白表審核) 11.投標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本表為機關審核用,未檢附,機關得以空白表審核) 12.保證書。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