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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北觀處遊客中心推廣人員勞務委外案


公告類別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112年度北觀處遊客中心推廣人員勞務委外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機關代碼 3.15.8.15
機關名稱 交通部觀光局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單位名稱 遊憩課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11/12/01
截止收件日期 111/12/12 17:00
開標時間 111/12/13 14: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6,800,00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已超過領標期限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應為政府採購法第8條所稱廠商,並依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登記合法之廠商,同時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者。
(二)投標廠商需提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之相關法人、機構、團體、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三)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影本:
1、主管機關核准之相關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應包含:人力提供或人力派遣。
2、納稅證明文件或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之前一期),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規定辦理。
(1)投標廠商為事務所納稅證明屬個人所得稅者,為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2)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