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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埔心溪排水幹線治理工程(第一期)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公告類別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桃園市埔心溪排水幹線治理工程(第一期)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機關代碼 3.80.25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單位名稱 水利工程科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11/12/16
截止收件日期 112/01/16 17:00
開標時間 112/01/16 17: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15,387,829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已超過領標期限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ㄧ、國內廠商
基本資格:國內經政府立案(土木或水利)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其應提供資格證明文件如下:
(ㄧ)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一般證件影本:
1. 若為「工程顧問公司(土木或水利)」須備以下文件:
(1)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有效期限內之會員證。
(2)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3)技師執業執照。
(4)有效期限內技師公會會員證
(5)技師證書。
2. 若為「技師事務所(土木或水利)」須備以下文件:
(1)技師執業執照。
(2)有效期限內技師公會會員證。
(3)技師證書。
(三)納稅證明。
(四)信用證明。
二、外國廠商
基本資格:未取得我國國籍之自然人或依外國法律設立登記之法人、機構或團體,其應提供資格證明文件如下:
(ㄧ)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 應於投標時檢附經我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並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
2. 其文件詳前目規定;但公會會員證,廠商得標後應依我國法令規定取得。
(三)納稅證明。
(四)信用證明。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