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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花蓮港港區防舷材換裝與輪胎碰墊搶修(開口契約)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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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12年度花蓮港港區防舷材換裝與輪胎碰墊搶修(開口契約)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
機關代碼 | 3.15.86.4 |
機關名稱 |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花蓮港務分公司 |
單位名稱 |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花蓮港務分公司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1/12/16 |
截止收件日期 | 111/12/27 08:30 |
開標時間 | 111/12/27 09:3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2,087,234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花蓮港務分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已超過領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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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補充說明: (一)基本資格: 政府登記合格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E4海事工程業。 (二)應檢具之證明文件: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函代之)。 3.承攬工程手冊、當年度公會會員證等證件影本。(屬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者) 4.廠商應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