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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廠真空製氣油工場廢加氫脫硫觸媒清理工作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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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桃廠真空製氣油工場廢加氫脫硫觸媒清理工作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
機關代碼 | 3.13.50 |
機關名稱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單位名稱 | 採購處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1/12/20 |
截止收件日期 | 112/01/03 17:00 |
開標時間 | 112/01/04 11: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8,011,5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已超過領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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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符合現行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三款可委託之清除及處理機構: (1)清除廠商須於投標時提出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影本(許可期限必須在有效期限內)。 (2)處理廠商須於投標時提出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影本(許可期限必須在有效期限內)或經濟部輔導之事業廢棄物綜合處理中心許可代碼表影本供審查。其廢棄物種類及代碼均應包括其他單一非有害廢觸媒或其混合物(代碼:D-1499)(中碼:D-14)。本工作不接受「不經中間處理直接掩埋」方式處理,處理廠商於招標時檢附之廢棄物處理許可證附表之許可處理廢棄物「處理方式」或經濟部輔導之事業廢棄物綜合處理中心許可代碼表之「處理方法」不得為「掩埋處理」。 4.本案廠商得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如為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成員上限為3家,共同投標協議書須以中文書寫並經公證或認證,每一投標廠商均須分別符合第1、2、3項資格,單獨投標廠商或組合後之共同投標廠商須符合第4項資格條件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