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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112年度模範兒童表揚活動-場地佈置暨表演團體節目演出勞務採購(第二次)
公告類別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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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桃園市112年度模範兒童表揚活動-場地佈置暨表演團體節目演出勞務採購(第二次)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2 - 教育服務 |
機關代碼 | 3.80.7.17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桃園區慈文國民小學 |
單位名稱 | 桃園市桃園區慈文國民小學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2/01/13 |
截止收件日期 | 112/01/17 13:00 |
開標時間 | 112/01/18 08:3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468,4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已超過領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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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基本資格:(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一般廣告服務業」、「藝文服務業」、「會議及展覽服務業」或「演藝活動業」或得以承辦關於活動之業務者公司或行號。政府登記合格,證件齊全與本案相關,具合格證件且非屬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稱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之廠商。 (二) 應附具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3)廠商納稅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5)標單文件(含單價分析表及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6)服務企劃書。 (7)廠商切結書 (8)電子領標憑證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