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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路邊停車管理資訊系統與APP擴充及維護案
公告類別 |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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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新竹縣路邊停車管理資訊系統與APP擴充及維護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
機關代碼 | 3.76.44 |
機關名稱 | 新竹縣政府 |
單位名稱 | 交通旅遊處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2/01/16 |
截止收件日期 | 112/01/17 17:00 |
開標時間 | 112/01/18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6,990,000元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更正序號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已超過領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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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所營事業項目列有「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資料處理服務業(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I301020)」或其他依法令得承攬資訊服務等相關業務者之廠商。 (2)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領統一發票購票證代之。免稅者,應檢附國稅局出據之營業稅免稅證明文件)。 (3)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4)3年以上之履約實績。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