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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儲匯業務法令遵循主管職前教育訓練專班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於 112/02/01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2年度儲匯業務法令遵循主管職前教育訓練專班」,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542,000元,開標時間112/02/09 14: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2/02/08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112年度儲匯業務法令遵循主管職前教育訓練專班
勞務類
92 - 教育服務
3.15.83
勞工安全衛生處
112/02/01
112/02/08 17:00
112/02/09 14:30
542,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301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請先至本公司出納科(臺北市大安區愛國東路216號912室)繳交現金或至郵局劃撥(戶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帳號:00042001),取據後至本公司招標文件領取地點領標。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已不得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得透過經濟部(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商工登記資料)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並列印相關證明資料代之。 二、最近1期納稅證明文件。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文件。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本公司提供之格式填製) 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定可為銀行專業訓練機構之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