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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投資審議系統整合再造升級」專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 於 112/02/01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2年投資審議系統整合再造升級」專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32,103,000元,開標時間112/03/03 10: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2/03/02 17: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112年投資審議系統整合再造升級」專案
勞務類
842 - 軟體執行服務
3.13.9
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
112/02/01
112/03/02 17:00
112/03/03 10:30
32,103,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國內依法令得提供專業資訊服務之廠商。 (二)檢附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前項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公立學校檢附公函。如為適用GPA之外國廠商者應依前述資格條件提出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譯本文件。 2.廠商納稅之証明。納稅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