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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失業者職業訓練計畫


公告類別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112年度失業者職業訓練計畫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5 - 會員組織服務
機關代碼 3.76.44
機關名稱 新竹縣政府
單位名稱 勞工處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12/02/02
截止收件日期 112/02/22 17:00
開標時間 112/02/23 09: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1,170,00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已超過領標期限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及應檢附證明文件:
(1)依法設立之公私立大專校院及高中職學校,應檢附主管機關核准設立文件。
(2)經勞動部登記核准立案之職業訓練機構,檢附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書。
(3)依法登記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其設立章程宗旨與人才培訓有關,且有辦理與人才培訓有關業務者,應提出登記證書影本及捐助章程或組織章程(另檢附理事長任期有效證明文件影本)。
(4)依法立案之短期補習班,應檢附主管機關核准設立文件。
(5)依法登記立案之工(公)會,其章程之設立宗旨與人才培訓有關,且其辦訓職類應與工(公)會本身之屬性有關者,應提出登記證書影本及捐助章程或組織章程(另檢附理事長任期有效證明文件影本)。
(6)依法設立之公司組織,其營業項目與人才培訓有關者,應檢附經濟部公司登記資料。
2.應檢附建築物安全及消防安全之相關資格文件,如該訓練場地非屬自有場地者,應於計畫書中敘明訓練場地之合法性,並於決標後檢附訓練期間有效之租賃契約或使用同意書。但訓練場地如設置於公、私立學校內部建物、公有之機關、活動中心或其他公共集會場所者,得免檢附建築物安全及消防安全之證明文件。
3.應檢附與本次公告相同之『經費分析表』。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