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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糖公司蜜鄰便利超市十九家門市設置保全服務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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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台糖公司蜜鄰便利超市十九家門市設置保全服務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73 - 調查及保安服務 |
機關代碼 | 3.13.30.98 |
機關名稱 |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商品行銷事業部 |
單位名稱 |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商品行銷事業部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2/02/02 |
截止收件日期 | 112/02/06 17:00 |
開標時間 | 112/02/07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750,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297號2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200元 已超過領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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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符合下列資格者均可參加投標) 1.依保全業法許可,並經依法設立經營保全業務之股份有限公司。 2.於本公司十九家蜜鄰門市所在地區具有(須附證明文件)或願承諾得標後十日內於該地區建立自有或特約服務中心之廠商。 3.最近一年無欠繳稅者。 4.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者。 (二)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證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保全業務之股份有限公司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依法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 2.於本公司十九家蜜鄰門市所在地區具有(須附證明文件)或願承諾得標後十日內於該地區建立自有或特約服務中心之廠商之能力之承諾書。 3.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