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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和平區公所(區立幼兒園)111年度雙崎、環山分班遊憩設施設備改善工程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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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區立幼兒園)111年度雙崎、環山分班遊憩設施設備改善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
機關代碼 | 3.87.76 |
機關名稱 |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 |
單位名稱 |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2/02/02 |
截止收件日期 | 112/02/09 09:00 |
開標時間 | 112/02/09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1,088,8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已超過領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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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凡政府登記合格之營造業E101011(丙等含以上)、土木包工業E102011、或原住民合作社(營業項目需有土木工程業務,並須檢附工程承攬手冊)。 2.為原住民組織或團體,如係獨資人,請檢附該組織之負責人出示註記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 3.為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指經政府立案,其負責人為原住民,請檢附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發之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證明書等證明文件。 (依據原住民工作權保障法第十一條及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12月6日工程企字第09400451080號函說明二:第一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但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綠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