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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文化資產社群合作推動計畫(第二期)
公告類別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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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臺南市文化資產社群合作推動計畫(第二期)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
機關代碼 | 3.95.33.5 |
機關名稱 | 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
單位名稱 | 文物管理及行政組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2/02/04 |
截止收件日期 | 112/02/20 17:00 |
開標時間 | 112/02/21 09: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650,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已超過領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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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經政府立案之法人或團體: ■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該法人或團體同意執行主持人參與之授權書或公文 ■負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經政府立案之學術研究機構 (含公私立大專院校、學術研究基金會或非營利之學術社團): ■登記證書或立案證書影本 ■該機構同意計畫主持人參與本案之授權書或公文 ■教育部核頒助理教授以上(含助理教授)聘書影本 ■計畫主持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學術研究基金會如有營利納稅之情事,需另繳交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3.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公司行號: ■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 ■計畫主持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該公司行號同意計畫主持人參與本案之授權書或公文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