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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湳雅淨水場淨水設備汙泥清理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區管理處 於 112/02/10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2年度湳雅淨水場淨水設備汙泥清理」,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417,900元,開標時間112/02/16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2/02/16 09:3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112年度湳雅淨水場淨水設備汙泥清理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3.13.52.3
發包中心
112/02/10
112/02/16 09:30
112/02/16 10:00
417,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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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持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之廠商,其營業項目:E103101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或E10101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或E102011土木包工業或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或J101環保服務業等或登記業務內容與代碼表所列項目相關者。 以上廠商登記,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 三、請詳閱本公司採購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