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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至113年度醫療廢棄物清運處理作業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 於 112/02/13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2至113年度醫療廢棄物清運處理作業」,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353,664元,開標時間112/02/20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2/02/18 17:3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112至113年度醫療廢棄物清運處理作業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3.11.94.51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
112/02/13
112/02/18 17:30
112/02/20 10:00
353,664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若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證明文件,將視為無效。)。依據廢棄物清理法規之經濟部輔導設立許可或是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投標廠商應需取得主管機關核發之甲級廢棄物處理廠操作許可證,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自行或輔導設置之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或符合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一項第二款所設立之清除處理機構(需有核准營運文件資料),營業項目列有可清除及處理廢棄物代碼之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