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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10號里港交流道至新威大橋新闢道路里港至美濃段(0K+000~9K+860)工程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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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國道10號里港交流道至新威大橋新闢道路里港至美濃段(0K+000~9K+860)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2 - 橋樑, 高架快速道路, 隧道及地鐵 |
機關代碼 | 3.15.25.15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公路總局西部濱海公路南區臨時工程處 |
單位名稱 | 交通部公路總局西部濱海公路南區臨時工程處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2/02/23 |
截止收件日期 | 112/03/23 17:00 |
開標時間 | 112/03/24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3,940,487,436元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否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更正序號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已超過領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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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及應檢附證明文件包括: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造業登記證、商業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廠商納稅之證明(依採購法子法「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第5項規定辦理)。 (二)特定資格: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其範圍包括於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完工或驗收之道路橋梁工程,至少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1)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5億元(約工程金額之2/5)。 (2)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39億元(約工程金額)。 2.具有相當之財力者: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十分 之一 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表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1)權益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十二分之一。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3.投標廠商須依上列工程實績規定填列「工程實績特定資格檢核表」,並將其裝入證件封內。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