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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外石斑魚登錄場藥物及重金屬抽檢工作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財團法人台灣養殖漁業發展基金會 於 112/03/01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輸外石斑魚登錄場藥物及重金屬抽檢工作」,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1,100,000元,開標時間112/03/08 13:4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2/03/07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輸外石斑魚登錄場藥物及重金屬抽檢工作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00969726
財團法人台灣養殖漁業發展基金會
112/03/01
112/03/07 17:00
112/03/08 13:40
1,10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資格 (1-1)依法成立或登記之單位(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財(社)團法人團體、公、協、學會 ■公(私)立大專院校 ■公立學術研究機構 ■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 ■經政府合法登記與本採購案有關之公司、機構 (1-2)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不得參加投標,並不得為分包對象: (1-2-1)經依採購法第103條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且在不得參加投標之期限內者。 (1-2-2)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於截止投標或截止收件期限前係屬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規定期間內之廠商者。 (1-2-3)提供本標的規劃、設計服務之廠商。 (1-2-4)廠商或其負責人,與本機關首長或補助機關首長或受補助之法人或團體負責人,或委託機關首長或受託法人或團體負責人,或洽辦機關首長,係本人、配偶、三親等以內之血親或姻親,或同財共居之親屬者。 (1-2-5)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涉及該法第9條『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或受其監督之機關為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者。